别人无缘无故给我卡里打了3000元钱我不还会负法律责任吗?

2025-03-04 12:51:5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民事诉讼上这属于不当得利 理应返还
但对方能不能找到你提出民事诉讼难说
如果ta报案,你又拒绝返还。有可能构成侵占罪而被公诉

回答2:

不要还,才3000快,报警警察都不会理他,他要起诉你,差不多要花掉很多钱,他不会发30000快要回3000快的,除非他有神经病

回答3:

不会,因为给你打钱的人可能跟你不是一个对方的,银行不能私自退回或转走客户银行卡里的钱,必须由当地警方介入处理并证明,如果他是外地的想用法律途径追回必须由他所在地派出所上报至市公安局再由市公安局上报至省公安厅再由省公安厅跟你所在省公安厅联系派市公安厅和派出所调查取证,这是一个多大面子的事?才3000元也不是刑事案件派出所都不会管的。如果他本人和开户银行所在地和你在一个城市的话而他要追回这笔钱你就还他别给自己惹麻烦,我想应该不是你那里的吧,你应该了解。

回答4:

这钱最好不要、

回答5:

我觉得还是归还的好,这个算不上什么不义之财,我觉得你还是有善心的,我总觉得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迟早会从别的方面失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