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保五险中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都是可以跨地区转移的,当事人依据规定将其转入新单位继续参保缴费即可,届时前后缴费时长、个人账户余额累计计算。
《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中止期两年的,再不补交就无效了,在广东就是这样,公司缴纳的部分是不能转移,但是买了社保可以对你在职时间有保障,在你辞职,或离职时可以一次性将钱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