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计提工资,4月发放,申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报告表(适用于普通算法) 是不是4月份?

2025-03-03 08: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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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应税收入是指“扣缴义务人当期实际取得的收入”。因此,结合上述案例,企业在5月15日前应当完成4月份个人所得税的申报,而4月份个人所得税,就是员工4月份实际取得收入的应缴税款。所以,员工实际取得收入的时间当然是以发放为准,而不是计提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