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把自己名下银行卡的钱提现取出违法吗

2024-11-22 14: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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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离婚前,如果把自己名下的银行卡的钱取出,如果不能证明是婚前财产或者有约定的个人财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是可能被对方追回的。另外,这种行为按照法律规定,还可能导致分财产时不分或者少分。
法律分析
按照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夫妻间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去指定为个人的受赠或者继承财产;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原则按照协商的方法处理,如果协商不成诉至法院,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但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回答2:

亲你好,
1,必须要明确这些钱是不是婚后所得,如果是就是在转移夫妻共有财产,这是违法的;
2,如果有存款的时间可以查证,证明是结婚前取得的部分,就是婚前财产;
3,哪怕是结婚前存下的钱,后来取出来,再存进去的部分,都属于婚前财产,这需要提供详细的资金存储的时间作为证据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回答3:

不违法。但是最好不要让对方知道。否则法院有权要求银行提供你账户资金出入相关证明。

回答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