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不和,如果两人都在异地且达成离婚意愿,能够在异地不见面情况下办理离婚手续吗?

2025-03-04 13: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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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答案是:不能。

离婚手续是在男女经常居住地(或住所地)婚姻登记机关——地方政府民政局办理的,离婚手续也得在婚姻登记地机关办理。换言之,如果你们是在甲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的,那么,你们不能在乙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而必须回到甲地办理。

婚姻关系是身份关系,涉及结婚和离婚的法律行为均不能由他人代理完成,而只能自己亲自办理。结婚和离婚手续都得夫妻双方亲自到场,而不能由任何人代办,即使出具书面授权也不可以。因此,如果你们夫妻俩想要不见面就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是不会得到婚姻登记机关许可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