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五金厂做了两个多月辞职书以书面形式通知工厂,到现在还没批,我辞职的原因是这里的工资底,工...

2025-03-04 03: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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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的辞职不需要五金厂的批准,可以直接要求五金厂给你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你往下细看就知道了。如果你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违法在先的行为(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你就可以随时立即向五金厂提出紧急辞职(《劳动合同法》第38条),要求五金厂给你一次性结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同时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46条)。否则,你可以立即拨打电话12333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报警(《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9条),要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处理。

  1、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即月计薪小时=21.75天/月×8小时=174小时,没错。

  2、小时工资=1350元/月÷174小时=7.76元/小时。

  3、星期一~星期五8小时之外加班小时工资=7.76元/小时×150%=11.64元/小时,

  双休日加班小时工资=7.76元/小时×200%=15.52元/小时。因此,五金厂存在违法在先的行为,属于克扣、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你应该维权索要血汗钱。


回答2: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只要提前30天与用工单位说明离职,无论其是否批准,你都是可以走人的!
其次,这样的计算是不合法的,国家《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是8小时制,你月工资1350÷22=61圆/天,周末加班要付你双倍工资,而不是11圆/天,双倍就是122圆/天,还有就是以小时去推算月工资也是不合法的,你上不到的工时如果是用工单位因为没有工作交付给你而导致你工时不足,是没有规定需要你不足工时的,除非你和单位签订的是计件和计时工作制度,就好比你去单位上班,单位却没有交活给你干,请问这是你的问题还是单位的问题,这明显是单位自身的问题导致的嘛,又不是有活你不干,对吧!(建议你先找单位说明情况,再去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单位,接着就是先劳动仲裁,之后是法院解决,先仲裁后诉讼是国家规定不得变换顺序。把你的情况在投诉的时候向劳动部门说明!)

回答3:

这个有点专业,好像是钻了空子,最好去劳动局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