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请问怎么办

2025-02-23 20:3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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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答: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话,若是一方想离一方不想离,这样法院一般不会判离。男方可以等到判决书生效后的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都会判离。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回答2:

法院判离标准为感情破裂,你可以准备相关的感情破裂证据,通过网络可具体的了解有关于法院判离标准,去准备相关的证据。
分居两年可以作为感情破裂证据。
要么,你直接百度法律咨询贴吧,去咨询资深认证法律人士看看啊

回答3:

可以分居,如果符合离婚条件,法院会判离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