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四十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对恶意欠薪罪的定义是: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
如果不符合上述行为要件,只能按劳动争议纠纷处理,公安机关不能插手。
老板跑了,劳动局无法实施执法程序,人都找不到,只能到有强制执法的部门投诉
劳动局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