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识人之明,有用人之度,有驱人之威,有容人之怀,能服人以德” 识人之明:了解人才的能力、德行,长处与短处;用人之度:使用人才时,在限度内能容忍一些逾越行为,不要求严格的循规蹈矩,以使其能人尽其才;驱人之威:拥有权威并且能够合理使用,驱策手下尽力办事;服人以德:即以德服人,即“以良好的德行使百姓归顺、服从统治者。”
是说统治者或者管理者,能识别每个人的才能,大公无私聘用贤人,有威严有度量,能容忍,有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