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其实物业是由业主委员会来监督管理的,如果物业不能满足业主的需求,业主委员会可以申请取消物业的管理权,并由业主委员会重新立项投标,组成新的物业公司。
物业部门监管由街道办事处业主委员会如果不行就去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