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出轨了,离婚需要赔偿男方吗

2024-11-22 16:4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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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仅仅女方一般的出轨,不涉及损害赔偿,也不会有精神赔偿。婚姻纠纷中损害赔偿,只有符合法定的四种情形之一,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修正)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婚姻法解释一)(2001)第二十八条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回答2:

一方有过错的例如“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另一方可在离婚时要求对方给付赔偿,实践中这种赔偿称为“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可以判决。
涉及法律:
《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回答3:

不需要

回答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