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份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怎么做废重开,

2025-04-29 18:16:25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去贵公司所属国税局开具“关于开具增值税发票红冲通知单的申请”红冲之后才再重新开发票

回答2:

要开负数发票,冲掉就可以了,但是不知道你公司有没有权利去开负数发票,如果没有的话,要到税务局去申请开.

回答3:

发票开具错误的处理:
一、符合作废条件的作废。作废的条件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抄税,是报税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电文。
二、在开票的次月发现发票开具错误,并且发票联和抵扣联没有交给购货方,销货方自己可以申请开具负数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第一条第四款。
(四)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三、已开具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已经交给购货方,购货方发现发票开具错误拒收发票的,开票之日起90天内销售方持购货方拒收说明,到主管国税申请开具负数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第一条第三款。
三)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四、购货方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认证后,发现开票有误以及发生销货退回、开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申请开具负数发票,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为其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购货方将《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交给购货方,购货方凭购货方主管国税出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负数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