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十七岁嫁给我老公的,现在19了,有个一岁的儿子,如果分开,就是法律上的离婚,我应该怎么才能对自己

2025-02-27 18: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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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们结婚时,你未满20周岁,不符合法定婚龄,应该不会办理结婚证,只能是非法同居关系,因为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结婚,现在你们要分开,就不能称为离婚,是解除同居关系,而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分割及子女的抚养,起诉到法院后,法院依法裁判。
见: 1、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一条第二款规定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回答2:

这是不可能的、二十三碎才可以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