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能调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送达当事人。
朋友,按照交通事故处理 程序的规定,在处理 事故的流程中,确实有由交警主持下对双方进行调解的程序。经调解后,如双方对赔偿不能达成赔偿协议而产生纠纷的话,再由受害方对肇事方进行起诉。
在此案中,由于你是受害者,如果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为全责的话,那么你可以将对方及对方的保险公司一并起诉至法院,肯定是一场赢官司,最终就是一赔多,还是赔少的问题了。在你遭遇到事故后,本身就流血的同时,还在流泪,对于案情简单的单责事故,我认为可以不用再去聘请律师了。
交通事故虽说是一定的相似性,但每个个案又是独一无二的。要视您的具体情况而定是先调解好还是直接起诉好。考虑对方的态度、您自己的伤情、责任认定以及对方的交强险与商业险情况,最重要的是您按理应得到的赔偿和期望得到的赔偿额。
各家律师收费有不同,也是一个相互信任的合作关系。律师服务费视具体个案的难易程度而定。您可以与律师商量,或者多找几家律师咨询一下。
谢谢
调解优先,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