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意思是说,你合同签订100万元承包,最后实际造价105万元,按100万元结算,5万元损失你自己承担;反之,最后实际造价95万元,也按100万元结算,你赚5万元;超过5%,则超过部分再由发包方结算给你或你返还给发包方;如实际结算价106万元,那么发包方必须再付你1万元;实际结算94万元,你要返还发包方1万元;当然,这种情况下你也会报100万元的,相信你比我清楚;
1、和总价对比不是和清单项目逐一对比。因合同约定了“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完成了94%按100%计算,完成106%按合同固定的价+1%。
3、完成106%,应结101%对,完成94%结99%不对,完成94%按100%(合同约定的固定价)计算。
4、签订合同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如不存在威胁、胁迫和未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的条款内容,合同约定对双方是有效的。
1、物价波动导致价款变化,均不作调整;
2、工程量增加导致价款增加,正负5%以内不做调整。超过5%的部分才据实结算。结算方法为:实际价款为合同价款的106%,则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101%,若为94%,则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99%
3、合同条款没有歧义。
固定总价合同结算价=合同价(也就是投标价)+所有变更
但是承包商必须承担的风险:一是价格风险,二是工作量风险。价格风险有报价计算错误、漏报项目、物价和人工费上涨等。。
完成94%按99%结算。注意工程量是增减5%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