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认同第一答案,单一来源采购也是政府采购的一种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首先要确定的两点:一、保证采购项目质量,这需要评标委员会来认定;二、价格合理,这也需要评标委员会评判。
就政府采购的常用采购方式来说,单一来源在采购程序上可以参照竞争性谈判,这里强调的是谈判,没有了竞争性。
因此,单一来源必不可少的程序:一、评标委员会来审定投标文件,投标单位的资格、技术参数、商务满足等;二、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来谈判价格。而不是说投标单位想要什么价中标就什么价中标。
注意,政府采购目前的流程来说,不论什么采购方式,都应当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下完成交易。不要妄图不经过审核,不经采购程序就完成交易。
还有,单一来源这种方式要慎用,很多项目并不适用单一来源采购。
政府采购法:
第三十九条 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遵循本法规定的原则,在
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 和 招标投标都是政府采购的方式,不能混用,单一来源采购程序不需要 开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