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医疗机构选址要求

2025-04-02 13: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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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佛山医疗机构的布局要满足各层次医疗服务需求,便于居民就诊和转诊。功能相同、相近的医疗机构应当具有适当的间距。
佛山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医疗机构规划布局和设置审批有以下相关规定: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医疗资源、医疗需求和现有医疗机构的分布状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医疗机构,并纳入当地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把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纳入当地的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发展总体规划。3、设置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4、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医疗机构选址依据: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话细则》、《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要求进行选择。所谓的与之布局的关系,就是大概在选址报告中描述一下,与以上机构的位置距离,用以证明可以满足周边的医疗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