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厂工在吃中午饭时因病发作送医院抢救20分钟过世 请问工厂老板是否有责任?其间厂方提议他去医院检查

2025-04-29 20: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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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本案的焦点是午饭时间是否属于“工作时间”,如不是工作时间的延伸或者不认定为工作时间,那就不属于工伤只能按照非因公死亡待遇补偿。你是代表公司还是家属,工厂是在哪里,主要经营什么业务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