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非法侵占三年多,现在才开始起诉到法院,是否过了诉讼时效?

2025-04-22 20: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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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从知道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不算过期,法院应当受理。
普通诉讼时效时限
普通诉讼时效是指由民法通则规定的,适用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期间。依民法通则的规定,可分为以下三类:
1.一般诉讼时效期间。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即民法通则或其他民事法律规范没有特别规定的,均适用2年的一般诉讼时效期间。
2.短期诉讼时效期间。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以及“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四种情形,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但是,这四种适用短期诉讼时效的情形,有的已被后公布的单行法修正,按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应该适用新法律的规定。环境保护法第42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即身体伤害因环境污染造成的,应适用特别法规的特殊时效;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即因产品责任的赔偿请求权,应适用特别法规定的2年特殊时效。
3.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与一般和短期诉讼时效期间不同,该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即适用于“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的“特殊主体”。那些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的权利人,只能适用一般时效。
特殊诉讼时效期间
特殊诉讼时效是指由特别法规定的诉讼时效。特别法规定的诉讼时效,与民法通则的规定比较,其不同可分为这样两类:(1)时效期间不同。有的期间比较长,例如合同法第129条规定涉外合同期间为4年;也有与民法通则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一致的,如合同法规定涉外合同以外的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还有短于2年的,如海商法第257条规定,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1年,在时效期间内或者时效期届满后,被认定为负有责任的人向第三人提起追偿请求的,时效期间为90日。(2)时效期间起算不同。如海商法第258条第1项规定:有关旅客人身伤害的请求权,自旅客离船或者应当离船之日起计算。

回答2: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回答3:

哥哥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不发生物权效力啦!法院应当受理

回答4:

法院肯定能受理。诉讼时效未过。因为你哥的行为你们根本不知晓。

回答5:

  1. 如果该房屋的产权是你父亲的,现在你父亲去世,但没有留下遗嘱,其房屋可以按法定继承。

  2. 法定继承中,你姐姐、你母亲、你哥哥和你都有继承的权利。

  3. 如果你哥哥未经其它的合法继承人同意,将共同继承的房屋擅自与他人交换,其行为是违法的。交换也没有法律效力。

  4. 事情已经过去了三年,但现在你们才发现,可以向法院起诉,还在诉讼时效内。

  5. 如果该房子已经被村民拆除重建,你们就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现在起诉,只能要求你哥退赔你们继承的遗产份额,而不能要求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