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工伤赔偿问题。

2025-05-01 06:41:5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建议你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进行工伤认定,认定是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依据鉴定的等级主张赔偿。
工伤医疗待遇
1.医疗、康复和辅助器具费用: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实报实销(社保) 2.伙食、交通、食宿费:市内住院伙食补助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70%发给;转外住院的食宿、交通费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公司) 3.工资、福利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不变,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经鉴定后,延长期不超过12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由单位负责(公司) 工伤伤残待遇 1.护理费: 评定伤残等级和护理等级后,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支付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社保,但你的情况可能没有这项)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因伤残等级不同而不同(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4.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才有的赔偿,这一项因各个地区的赔偿标准不一,点击下面这个链接,在页面的中下部就有了)http://baike.baidu.com/link?url=wHRhQgjIXVqxv9xDhxukJzspinDyDUVju3RvVxXAyrH8wFhnlGtCAL1jsA5jA9ZVpPUTbxErupEjUvoxTdfSXq 关于伤残待遇中提到的本人工资,规定是这样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缴费工资是税前工资(包括加班费、各种补贴等),不是到手工资。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发放不是按照这个来的。具体细节还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12333

回答2:

一般来说,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安装配置辅助器具的,应当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提出建议,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到签 订服务协议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安装配置。安装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限额一般是由当地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你说的这种情况,先确认一点,是否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过工伤,有无认定工伤决定书?如果没有的话,你得从头先认定(个人申请,一年内提起)。
如果已认定,先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由他们指定医院安装就行,费用你不必担心(缴纳过工伤保险的话由工伤保险基金随担。反之则由用人单位承担)。
你自行种植牙,如果超过限额,那风险就得由你自己承担或是跟单位协商了。
青岛属较大的市,自己有部分立法权,不知会不会有相关规定。
先告诉你这些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谢谢!

回答3:

工伤鉴定应该是伤残鉴定。
发生工伤,经过治疗恢复了,没有留下残疾,就只是一次性支付补偿费用和治疗费误工费等。几万元的后期补牙费用,单位还是能负担的。友好协商一下即可。种植不一定优于普通镶牙。

回答4:

回答5:

关于这个义齿的档次问题,一般是按照普通型的价格进行赔偿的,我们江苏一般在1000元左右一颗的烤瓷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