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南极洲恶劣的自然条件的限制,以现在的科学技术,南极洲丰富的自然资源还都在沉睡,无法大规模开采,为人类造福。开发南极洲的自然资源,也是全人类为之努力奋斗的课题之一。 根据联合国公约,南极洲是全人类的的共有财产。各国服从联合国的管理,均无权对南极大陆提出领土和主权要求。 联合国制定了对南极洲土地使用权利的公约大致如下: 1、南极大陆属于全人类。没有国土的划分; 2、任何国家都有权利在南极大陆建立科研基地。以基地为中心的2500平方公里将由该国行政管理,并可用于该国公民的居住等生活功能。 3、如两千五百平方公里内有多国基地,土地由这些国家平分。 4、联合国将在新西兰建立一个基地注册机构。一个基地的建立日期,将是该基地用无线电向注册机构发出其国名的日子。该无线电信号每24小时必须重复一次,以示无间断长期占据。注册机构的通信设备将负责对信号发出地点精确定位。信号必须由活着的人员在地面发出。 5、在一个基地注册以后,其他国家,除非得到注册国同意,不得于2500平方公里内建立基地。 南极大陆上现有的基地都注册了。中国在南极洲的两个基地,一个获得2500平方公里的土地管理权,另一个与巴西平分获得1250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