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京地税征[2004]81号文件,关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出租房屋管理办法》的通知,个人出租房屋并取得收入,依法应分别申报缴纳以下税费: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出租房屋应征收的各项税费可选择以下方式计算缴纳: 一、分税种计征方式:按照政策规定,分税种计算缴纳各种税费; 二、综合征收率计征方式:按每一百元应税收入含五元的税额的负担水平统一计算应纳税额,即按实际收入的5%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