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离休、退休的; 第二、出境定居的; 第三、要到广西住房公积金管理辖区外工作的; 第四、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 第五、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后两年没有建立新的劳动、人事关系的; 第六、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均可以办理销户手续。 还有如果是因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