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方上诉离婚,男方一直不出现,难道就要等到男方出现后同意离婚才能离吗?

2025-02-26 19: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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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那也未必。离婚案件被告不出现的,有两种情形:一是被告下落不明;一是被告故意躲避不出庭。1. 被告下落不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第2项规定: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下落不明不足两年的,由法院查明事实后,在作出是否判决离婚的决定,但是一般来说被告不出庭,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比较小,原告可以在第一次诉讼后满6个月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此时基本都能判决离婚。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的规定,一般判决离婚。2. 故意不出庭的。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法院会公告送达传票,如被告最终不出庭,法院可能作出不利于被告的判决。

回答2:

如果他2年无联系,你就可以宣告他失踪。4年没联系,你就可以让法院宣告他死亡。这时都可以解除婚姻关系了。

回答3:

可以缺席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