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一方父母买房给钱离婚时如何分配

2025-02-27 09:5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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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婚后一直和男方父母一起生活住在男方家。婚后两年男方家拆迁。男方家给我们买了一套两限房是用男方家拆迁所获的购房资格和拆迁款购买。现在房本还没下来。有房屋购房合同,是男方的名字。除此之外还给了我们一部分钱。让我们自己单过。给我们的房子和钱什么协议都没有。就是说给我们分家后自己生活用的。现在我们感情不和想离婚。请问房子和钱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按法律应该如何分配?房子虽为婚后取得单为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也属于共同财产么? 北京律师赵亮回答: 房屋是婚后取得,因此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2 ,其他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3 ,共同债务共同承担,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4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 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 如果孩子较小, 随母亲可能性大. 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 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 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5, 起诉离婚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被告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法院都可以。 如果是父母出资的,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不是共同财产,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延伸阅读: 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的规定,父母为子女结婚后购房的出资,“应当认定为赠与”。我们认为,条文中的“应当认定”是在父母实际出资时,其具体意思表示不明的情形下,从社会常理出发推定为赠与。若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与出资人之间形成的是借贷关系的,则不能适用该条规定。当然,该证据应当是在当事人离婚诉讼前形成的,离婚诉讼中父母作出不是赠与意思表示的陈述或证明,尚不足以排除赠与的推定。 在实践中我们经常碰到这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在双方结婚后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