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的工资单随意摆放,通常不应该算是侵害职工收入的隐私权,最多也就是该行为不妥当。
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工资单随意摆放,仅仅在公司内部,通常此做法最多就是违规,不属于违法,也不算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如果是向外部公开,那么才有可能侵犯隐私权。但此行为追究的是向外部再次公开的人。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你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权是一种基本人格权利。
偶们单位薪酬保密,别说工资单随便放了,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这个月开的工资的结构是啥样、扣了多少钱,只知道一个数字,还不能互相问
单位的工资单属于公众信息,不属于个人隐私,不存在侵害职工收入的隐私权。但反映财会人员的工作作风。
对于工资单的摆放,法律上没有时确规定,但是工资单涉及到公民个人隐私问题,单位应妥善保管.如因工资单管理不善对公民个人造成损失的,则单位应负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