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价交换原则只存在于多次交换的平均数中,为什么?

2025-04-23 21: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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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A                              等价交换原则只存在于多次交换的平均数中


  一、解析:

  等价交换在理论上要求商品的价格应与价值相符,但现实中,由于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价格经常背离价值,即每次商品交换并不都是等价的。出现不等价交换的主要原因是供求关系的影响 ,但如果从一个较长时期的商品交换来看,商品的平均价格与价值大致是相符的。可见,等价交换只存在于交换的平均数中。 

  二、延伸理解:

  ①所谓等价,就是交换双方的价值量要相等。但等价交换并不存在于每一个场合,而是从整体上,从商品交换的本质上说的。正如马克思说:“在商品交换中,等价交换只存在于平均数中,并不存在于每个个别场合。”(即在每次交换时会出现“一元钱”买到多于或少于价值相当于一元钱的货)

  ②价格波动现象并不违背价值规律。这是因为价格波动是以价值为中心的,从较长时间看,商品平均价格还是与价值相一致的,价格终究由价值决定,即仍然是实行等价交换。

  ③等价交换是在动态中实现的,是借助价格围绕价值波动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也就是说等价交换并不在每次具体交换中体现,而是在无数的交换中在社会的总体交换中体现出来的。

  ④等价交换原则要求商品的价格既要反映商品的价值又要反映市场的供求关系。等价交换原则在货币条件下应表现为价格与价值相符,但由于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会引起价格偏离价值,因此实际在市场上商品价格是由价值决定又要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等价交换原则正是通过市场价格的波动得到贯彻的,这就形成了市场价格。

  ⑤等价交换原则作为价值规律的基本内容是商品交换的客观要求。商品的交换要以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只有等价交换才能维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才能形成平等的竞争环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可促使生产者在竞争中优胜劣汰,从而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回答2:

因为价格是围绕价值做上下波动的,不可能每次的价格都与价值相等,所以只存在于平均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