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住地(居所)顾名思义,就是自然人当前所居住的地方;而住所地(住所)则是由法律规定的自然人经常居住和生活的场所。二者的区别在于居所是一个事实上的概念,是暂时性的,可以有多个;住所则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是长期性的,只能有一个。《民法通则》第15条规定:自然人以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其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2、要理解孳息的概念必须结合原物来看:原物是指作为本体而依其自然属性或法律规定可产生新物的物;孳息则是从原物本体中产生的物。如奶牛是原物,牛奶是孳息。
3、补充连带责任是指先用合伙财产来偿还债务,不足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4、表见代理人是否被追偿责任要看被代理人的态度而定。
5、不知道。
6、不知道。
7、不知道。
8、不知道。
9、我国目前没有明确的救济配偶权的法律规定,无过错一方如果要请求特定的损害赔偿,必须在离婚时才能提出。
10、餐厅的筷子和你要的食物之间并不是主物和从物的关系,因为主物和从物必须搭配使用才能实现彼此的价值,食物不用筷子可以用手抓着吃。餐厅原则上是可以对筷子收费的。
11、不知道。
12、不知道。
后面的问题基本都模棱两可了,因为我是大一的学生,才刚学完民法总论,只能回答这么多了。
西北政法大学刘鑫为您提供参考建议。
自己查询课本
问题要一个一个解决,认真查阅资料
就这点分数,就像来这里学会民法啊,自己买书去吧
300分 你问得太多了
而且 是 孳 ZI 息 不是nie 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