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招待费不能超过多少

2025-02-23 23: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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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新办的公司没有营业收入,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企业的筹办期在开始生产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或按照长期待摊费用分期摊销,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五条的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扩展资料:

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新旧税法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在税务执法实践中,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

(1)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

(2)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

(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

(4)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税法规定,企业应将业务招待费与会议费严格区分,不得将业务招待费挤入会议费。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

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在业务招待费用核算中要按规定的科目进行归集,如果不按规定而将属于业务招待费性质的支出隐藏在其他科目,不允许税前扣除。

一般来讲,外购礼品用于赠送的,应作为业务招待费,但如果礼品是纳税人自行生产或经过委托加工,对企业的形象、产品有标记及宣传作用的,也可作为业务宣传费。

同时要严格区分给客户的回扣、贿赂等非法支出,对此不能作为业务招待费而应直接作纳税调整。业务招待费仅限于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招待支出。

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职工福利、职工奖励、为企业销售产品而产生的佣金、以及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支出都不得列支招待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回答2:

一、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公司在实际经营活动过程中按照实际费用入账就可以了,只是需要在年度汇缴清算时对超过的部分进行纳税调增就可以了。

二、新办的公司没有营业收入,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企业的筹办期在开始生产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或按照长期待摊费用分期摊销,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五条的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扩展资料

对于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将不受收入额高低的控制,可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直接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但必须说明的是,这里"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是指税务处理,不是会计处理,企业在会计处理时应全额列入费用支出,仅是在计缴企业所得税进行纳税调整时,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可税前扣除的筹办费。

计算业务招待费的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及视同销售收入,必须注意的是,销售(营业)收入额还应该包括免税收入,但不包括营业外收入。因此,企业必须弄清楚计算业务招待费的销售(营业)收入额的正确组成,不能因此造成错误而带来涉税风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业务招待费

回答3:

当年的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与实际发生额的60%二者比较,取小的数,就是允许税前抵扣额度。
你的情况就是零,全部支出的金额,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所得税查账征收的企业),做纳税调整,调增纳税利润。。

利润表的利润总额为负数时,就是减少亏损的数额。。

供参考。。

回答4:

若是咨询业务招待费,现税法规定:
该实施条例中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的60%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千分之五)。
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了联系业务或促销、处理社会关系等目的经常发生的业务,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改变了以前的扣除比例,业务招待费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费用,会计制度规定可以据实列支,税法规定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
企业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证明真实发生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其证明资料内容包括支出金额、商业目的、与被招待人的业务关系、招待的时间地点。
企业投资者或雇员的个人娱乐支出和业余爱好支出不得作为业务招待费申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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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5: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业务招待费扣除比例改变了以前分内、外资企业的不同标准。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所谓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它是企业生产经营中所发生的实实在在、必需的费用支出,是企业进行正常经营活动必需的一项成本费用。由于其直接影响国家的税收,因此税法对其税前扣除有限定---仅允许按一定标准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