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了人,对方没什么伤却向我索赔20万,这样他构成敲诈勒索吗?

2025-04-28 05: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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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殴打他人,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侵权案件,受害人都有权要求赔偿,即使是对赔偿金额有争议也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2、法律依据:
  1)《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 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回答2:

《刑法》中敲诈勒索是使用威胁、要挟等手段,迫使他人交出财物的行为。如果对方有上述的行为,您可以报警处理。如果对方并没有威胁您交钱,只是向您要求赔偿20万元的话,您是可以拒绝的。如果你们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让受伤的人起诉至法院。法院会根据对方提供的证据来确定您应当赔偿多少。诉讼有风险,建议谨慎处理。以上建议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