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排长不是政治面貌,是职务。政治面貌是指是否党团员、民主党派。
民兵排长一般由民兵中综合素质较高的人员担任。
根据《民兵工作条例》
第十二条 民兵干部由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年纪较轻、有一定文化知识和军事素质、热爱民兵工作的人员担任。民兵干部应当优先从转业、退伍军人中选拔。
第十三条 民兵干部由本单位提名,由基层人民武装部或者本地区军事领导指挥机关按照任免权限任命企业事业单位的民兵连以上军政主官,由本单位负责人兼任。基干民兵连长或者营长,由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或者本单位负责人兼任。
拓展资料:
排长,民兵或部队中率领一排战士的军官,军衔一般为少尉或者中尉。在有些国家的军队中或者在战争时期,排长也可以由资深的军士代理,一个排约20-3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