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请你百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制造、销售假药,不是一般的诈骗罪,是相当严重的!数额特别巨大、情节超级严重,至少无期徒刑。属于诈骗罪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