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个人取得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的市级人民政府发放的科学奖金不属于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范围,应按照偶然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