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用临时工支出,应如何取得税前扣除凭证

2025-03-11 08: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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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答:企业因雇用临时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这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已有明确规定的。
对于支付给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临时工的费用,有的认为,企业与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临时工之间是劳务关系,支付的费用需要取得临时工从税务局代开的发票方能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按劳务费在税前扣除;也有的认为,雇用的此类临时工与企业之间也是劳动关系,支付的费用无须取得发票,可直接以工资表(册)的形式发放并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按工资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