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办理减刑、假释规定》第三条“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一年半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以间隔一年以上为宜;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次减二年或者三年有期徒刑之后,再减刑时,其间隔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二年。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比照上述规定的时间适当缩短。
对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时间的限制。”
应该最迟再服刑半年就可以减刑了。
2、监外执行具备如下条件之一,马上可以办。
a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b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c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3、可以假释。假释要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方能。
4、另根据《办理减刑、假释规定》第16、17条规定,被假释的罪犯,除有特殊情形,一般不得判刑,罪犯减刑后又假释的间隔时间,一般为一年。
5、减刑、假释的前提条件是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
执行原刑罚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