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该政策还未接到正式的更新通知故继续沿用此份,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在我市2015年度社会保险工作中,适用上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按重庆市统计局公布的2015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6852元(4738元/月)执行。
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职工2015年度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2015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即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4213元、下限为2843元。
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15年度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2015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和60%,即月缴费基数上限为4738元、下限为2843元。
按相关政策,我市灵活就业、国有企业下岗分流人员、失业人员和无单位退休人员等,每年缴纳一定参保费后,便能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享受刷卡看病、医疗费报销等待遇。每年具体应缴多少钱,计算基数与前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年平均工资(即社平工资)挂钩。
市人力社保局介绍,2015年度缴费基数,按2013年度全市社平工资的75%计算。按市财政局统计,2013年度,我市社平工资为51015元,其中的75%,即38261元,将作为以个人身份参保年度缴费的缴费基数及个人账户资金划入基数。
再按比例算下来,明年,市民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全年一档需缴费1912.8元,二档需缴费4208.4元。由于社平工资上涨,和今年的缴费标准相比,参加同一档次,得多缴210.6元、463.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