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的问题

2025-02-24 09:23:4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一、假如我要和老婆离婚的话,老婆会不会以我有这座房产为由而要分一半的财产呢?
答:
1、先开个玩笑,你老婆会不会那么做只有你最清楚。
2、如果果真如此,夫妻一方可以对该房产主张权利。 但你姑姑明确只将该房产以某种方式过户到你个人名下的除外,此时,她无权主张权利。但你最好得有书面证据。房产证在此处效力没有单独的书面授予文书效力强。因此,建议你姑姑额外出书面证明文书。否则一旦矛盾出现就很麻烦。
二、她如果故意要挟呢?
答:
1、她可以对房产主张权利。因为房产的产权已经过户到你名下,而且也是在你们婚姻存续期间过的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除非明确指出将房产权利授予你一个人。
2、但是并不是绝对都能分得一半。因为夫妻离婚分割财产要以优先照顾未成年子女、生活有特殊困难一方、无过错一方的原则进行。如无特殊情况既可协商达成一定比例分配。也可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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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
姑姑的房产是通过在交易所,有立下买卖的契约,注明由我本人多少钱买进。是个形式,以便在办理房产证时的需要的。而没有真正的金钱交易的。(不是赠与)
解释: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是共同财产.非特殊情况下,所进行的交易由夫妻共同负担.话说俗点儿,你们是个整体.

回答2:

回答3:

建议三方签署协议,否则将来会有大的麻烦。

回答4:

如果赠与的话不会分,如果归为购买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回答5:

等孩子毕业再离婚,最好不要离婚.对孩子伤害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