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缓刑,还收缓刑保证金,不给就不给判缓刑怎么办?

2025-04-06 06:4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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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法律规定,缓刑是不可能收取所谓的缓刑保证金的。请自行与法院进行沟通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四条 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