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有没有纳税识别号?

2025-04-23 18: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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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安局是没有纳税人识别号的。

税局的开票新政,只是要求销售方向企业(购买方)开具增值税普通法票时需要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向不属于“企业”的购买方(如自然人、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开具增值税普通法票,无须输入纳税人识别号。

扩展资料:

关于申报纳税流程如下:取得税务证后 

一.办理税种登记:按您公司的情况,确定公司的性质(贸易型税率4%、生产型6%、服务型5%等),提供相关材料填妥相关表格后呈税务专员;

二.办理所得税核定:通常所得税为核定征收方式,提供相关资料后填妥相关表格后呈税务专员;

三.办理印花税业务:按您公司的规模,提供相关资料后填妥表格购买相关印花税票;

四.办理纳税人认定:按您公司的注册情况,提供相关资料后填妥表格后呈税务专员;

五.办理办税员认定:提供相关资料后填妥表格后呈税务专员,为您的公司人员办理办税员证件。

参考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回答2:

公安局是没有纳税人识别号的。

税局的开票新政,只是要求销售方向企业(购买方)开具增值税普通法票时需要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向不属于“企业”的购买方(如自然人、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开具增值税普通法票,无须输入纳税人识别号。


扩展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

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现将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二、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参考资料来源: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回答3:

公安局是没有纳税人识别号的

具体分析:

  1. 自2017年7月1日开始先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必须要填写纳税人识别号,但向政府、行政事业单位和个人开具的不需要填写纳税人识别号。

  2. 纳税人识别号通常简称为“税号”,是税务登记证上的号,每个企业的识别号都是唯一的,相当于企业的“身份证”号,一律由15位、18或者20位码(字符型)组成。

查询办法:

第一步:进入纳税人识别码查询的页面

第二步:输入纳税号以及验证码,点击“查询”

第三步:就能看见结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