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没有出台全国性的条理,但是个地区,都有地方性的“见义勇为条例”。例如:《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二条规定:对见义勇为人员,经确认后,由人民政府给予下列表彰和奖励; (一)嘉奖; (二)记功; (三)授予荣誉称号; (四)颁发奖金。 以上表彰和奖励可单独或合并使用。其他的你可以在网上找下,都可以找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