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九二年入伍,二00三年三级士官退役的士官回原籍农村有安家补贴费吗?

2025-02-22 11:2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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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对于1992年入伍,2003年退役的农村兵源的三级士官,回原籍农村并没有安家补贴费的;而只有“对确无住房或者严重缺房而自建和靠集体帮助又确有困难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安排一定数量的建筑材料和经费帮助解决”的举措。这是依据当时有效的《退役义务兵安置条例》(1987年12月12日到2011年10月31日被《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替代而失效)第八条规定。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八条       退伍义务兵原是农业户口的,由当地退伍军人安置机构按下列规定安置:

(一)对确无住房或者严重缺房而自建和靠集体帮助又确有困难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安排一定数量的建筑材料和经费帮助解决;

(二)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下同)以上的,应当安排工作;

(三)对有一定专长的,应当向有关部门推荐录用;

(四)各用人单位向农村招收工人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退伍义务兵。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超期服役的退伍义务兵和女性退伍义务兵,应当给予适当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