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县学教谕?

2025-04-22 1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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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4年时,宋应星弟兄各自成家,就分居了,宋家的地产从此化整为零。几次万里征程,也花费了许多钱财,娶妻生子,家庭支出日渐增多,经济状况已经不如过去,整天在家闲居,不是长久之计。于是,宋应星决定在社会上谋求一项公职,再借此施展他研究实学的志愿。

宋应星的哥哥宋应升在1632年谋求到浙江桐乡县令的职务。但是不久,他们的母亲魏氏亡故,宋应升、宋应星把母亲安葬在本乡的塘尾,就按照封建社会的习俗,在家“守制”。

1634年,宋应星担任了本省袁州府分宜县县学教谕的职务。宋应升则调任广东肇庆府恩平县令,因为有政绩,被诰封为文林郎。

分宜县在奉新的西南,中间经过上高,不算太远。县学有20名学生,教谕则是个未入流的文职衙门中的下级官员。宋应星在这个职务上一直干到1638年。

他担任教谕的同时又能接触到一些图书资料,为他从事写作提供了条件。宋应星充分利用了这段时间,根据以前的调查所得。再查找必要的参考文献,从事着极其紧张的著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