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妹妹是否有权利对姐姐提出照顾弟弟妹妹啊?是否应该让姐姐照顾?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呢?

2024-12-04 11: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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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作为姐姐应该有责任照顾弟弟妹妹的,但是在法律上没有责任的。你姐姐真的不配做个好姐姐,没个姐姐的样,反而你做得很好,你有姐姐的模样。你好好跟你姐姐谈谈,以后家务分配的问题,她不做你就不让她吃,做你和弟弟份就行了。

回答2:

作为妹妹是有权利对姐姐提出照顾弟弟妹妹的,他们是之间的感情是相互的。

回答3:

一,你是个好孩子,可以为父母分担家务,主动做饭照顾弟弟,非常不错;
二,从法律上来说,你姐姐已经18了,“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所以这个你可以跟你的父母商量一下,他们愿意继续养着她让她好吃懒做那你也没什么办法;
三,还是从法律上来说,你家这种情况你姐姐没有责任去照顾你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章第二十九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照不照顾你们就看她的个人意愿;
四,为什么姐姐要起个带头作用?为什么不能是妹妹起带头作用?你可以用你的实际行动去激励她,让她意识到自己的不足;你说你也想要被照顾的感觉,这句话潜在的意思是你有照顾你的姐姐?或者她可能觉得你所做的她并不需要,你并没有在照顾她,而是在道德绑架她。如果她没有那么觉得的话,那我另一个疑问(当然你也可以当成反问)是:谁不想被照顾呢?她或许也想被你们照顾,或许她之前也付出过很多,但你可能没有记住,真的完全没有付出吗?我真的不信
五,想跟你的父母说:照顾不了就别生那么多。
最后希望你能专注学习,改变不了的就不要去改变了,既然她不吃那就别做她的饭(要不干脆以后都不做她的饭好了),她自己有手有脚饿了会自己找东西吃,你和弟弟做饭吃完自己洗碗,16岁了也能照顾好自己了,不要老想着被别人照顾,有付出才有回报。如果你不喜欢像她这种人,那以后就不要成为这种人(虽然我也不知道她是什么样的人,虽然你看到的可能只是她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