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租客吵架让他搬出去。你所谓没有实际的违约行动,也就是说你没有真正的让他搬走,对吗?
既然没有真正的让他搬走,没有采取任何实际的行动。怎么会违约呢?
要真正的违约,那就是必须真的强迫他搬走了,那才有违约呀!他还住在那个地方,那么我哪来违约的情况呢?
除非是你要他搬出去,而且你做了任何实际的行动比他搬出去。那才能算违约。
没有违约因为你只是口头说的话,没有实际行动
没有实际行动,不算违约
光口头阐述应该不算的,客户有搬走??在情绪激烈的情况下,最好学会控制自己!是自己的房子的话也要找些能合得来的租客会比较好!
租赁房屋属于合同关系,房屋的征收与拆迁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属于政府行为,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政府行为属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履行不能的,不按照违约处理,合同双方已经履行的按照实际履行结算,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因此,发生租赁期内政府征收拆迁情况时,租赁双方应按实际使用结算房租,多退少补,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政府在征收拆迁中,根据房屋的用途和建筑结构情况给予了房主一定的装修补偿和搬迁费用,承租人可以要求房主根据实际情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