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2025-02-27 03:3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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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有家庭暴力,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可起诉离婚。规定如下:
1、起诉后,女方还需要收集证据证明男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可以收集医疗病例等治疗记录伤害检查证明;在寻求居委会等组织帮助时,他们的工作记录;
2、如果报警,可以出具男方因暴力被处罚的记录等证据;
3、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对方有家庭暴力的,法院认定证据有效后,调解无效的,判决离婚。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可以要求男性赔偿离婚损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