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纳税担保的内涵和形式

2025-05-06 11: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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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纳税担保,是促使税收债务人履行其税收债务,保障税收债券得以实现的法律措施。具体说,就是纳税人以其自身的财产或是第三人的财产担保自己纳税义务履行的一种专门的法律方法和法律制度。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以后,如果不能履行纳税义务,税务机关可以通过法律赋予的强制执行措施从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中优先得到清偿。

为他人提供纳税担保有三种,分别是纳税保证、纳税抵押和纳税质押。

纳税保证是指纳税保证人向税务机关保证,当纳税人未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确定的期限缴清税款、滞纳金时,由纳税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缴纳税款及滞纳金的行为。税务机关认可的,保证成立;税务机关不认可的,保证不成立。

纳税抵押,是指纳税人或纳税担保人不转移对本办法第十五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税款及滞纳金的担保。纳税人逾期未缴清税款及滞纳金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处置该财产以抵缴税款及滞纳金。

纳税质押,是指经税务机关同意,纳税人或纳税担保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税务机关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凭证作为税款及滞纳金的担保。纳税人逾期未缴清税款及滞纳金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处置该动产或权利凭证以抵缴税款及滞纳金。纳税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纳税担保人同意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应当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领取纳税担保书,按照纳税担保书的内容,写出担保对象、担保范围、担保期限和担保责任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经纳税人、纳税担保人分别签字盖章,报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方可作为纳税担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