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名称---《地狱来的情人》
为了寻找古坠,她四处奔波,
因跟主人走失,让他当成出狱后的点心,
傻傻的失去她的第一次,接着又会错意,
上错车的到了赌城,被当成还债的接客女郎,
在展开第一次接客时,因他的英雄救美,
让她从小姐降格当服务生,
再从服务生变成伺寝,过着豪华的生活,
可好景不常,她却被FBI的干员绑架,
而他却扬言若敢动她一根头发,
他就炸掉一个国务院,两根就……
因为他不允许花了三十五块美元,
就娶到的小新娘有任何差错,
他要把这啥都不懂的蠢女留在身边,
《我的半糖爱人》
要不是因为公司重大建案的土地出问题,
非得找到新地主重新签约不可,
她才不会漂洋过海的来这座小岛,
也不会衰到在坐船的途中,
碰到这个茹毛饮血的野生原住民了,
这该死的野蛮人!
居然恐吓她海里有冤魂在找替死鬼,
吓得她皮皮挫,直说要去投诉他,
谁知船一到达目的地,
她糗大了的发现野蛮人竟是新地主,
只好鞠躬哈腰黏上去,成天缠著要签约,
意外得知他是因为情殇才躲到小岛来,
害她对他一时兽性……呃,是母性大发,
但劈腿女友却不长眼的跑来乱……
《结婚吧!殿下》
她,凌菜菜,父母双亡,十六岁生日这天,
荣登费格勒水晶饭店总裁的情妇,
不再只是叔婶家的“顺便”小可怜虫,
顺便洗厕所、顺便烫衣服、顺便捶背!
她的情夫爱在她身上种草莓,
她就全心全意和他经营草莓园,
她的情夫爱看她穿露露礼服再撕个粉碎,
她就随他玩炒出最美妙的饭,
她的情夫说要带她去法国,她就……
红豆泥?不是在作梦?
瞧他左一句给宾士右一句送房子替她赎身,
好感动ㄋㄟ,她一定会好好尽情妇的义务,
喏,很快就有表现的机会,
来到机场,他说怕长途飞行小弟弟憋坏了,
她二话不说就……
《黑道接班人》
她要当黑道接班人,「风云际会」非她莫属,
岂料自美返台才得知已有人坐了她的位子,
怎麽可以任由此事发生,她决心抢回宝座!
而这个狂傲自大、目空一切的男人,
夺了她初吻,竟还对她不屑一顾,
她知道自己的「抢位」计画走了样,
放在他身上的心已收不回来,
看着他和他的未婚妻出现面前,
她决定返美,去遗忘自己所爱的人┅┅
他知道前帮主的女儿是斗智斗力的好对手,
他也清楚自己的内心深处有她的存在,
但在这不讲道义、腥风血雨的黑社会 ,
她的存在无疑会为她自己带来危险,
就在成功的快要将她「赶」回美国时,
却突闻佳人竟是前帮主送予自己的「大礼」!
既然如此那不收可不礼貌了,
他决定将她留在身边和她较量一辈子┅┅
《邪魔登徒子》
朝思暮想的救命恩人,原来就是这令女性同胞疯狂的—殷邪,可是为啥在人前是风度翩翩的他,老动不动就对她来个令人窒息的热吻?是黑帮老大独生女的她身旁危机总是四伏,从旧铙到圣淘沙不断有人要骚扰她,而他却每每帮自己化解灾难,不想牵连无辜的他,所以忍痛提出分手,他不只应允更将一头长发剪下给她,要自己睹物思人,不料—在他那有恋兄情结妹妹的毕业庆祝会上,她被人给捉走,只因对方想成为她的丈夫,可是这个男人是个同性恋啊!虽然身在险境,但她却没一丝畏惧,因为她知道殷邪会来救她的……
《财神妻》
宝宝是京城钱府的四姑娘, 府里的人疼着她、宠着她,全将她捧在掌心里呵护着, 但,这么可怕的男人,竟是她未婚夫!? 头一次见面,他拿出刀子,霸道的绞走她一绺发, 当着两家父母面前,宣告她已经被他订下。 从此之后,只要别人一提起他,她就瑟缩不已; 这桩婚事躲都躲不掉,自个儿迟早是要嫁他的…… 但是,她真有勇气跟这高大严酷的男人共度一生吗? 她好怕好怕他呢! 齐严是北方商业巨擘,手腕高超,点石成金, 他的财富与权势令人津津乐道, 但最引人注目的,还是他那命带富贵的未婚妻。 究竟,他选她为妻,是因为她所能带来的财富, 还是她的人?
《无敌洋娃娃》
为了赢得猛男心,杨娃娃煞费苦心的准备多年,
从威风凛凛的大姊头,化身为娇嫩嫩的标致美人儿,
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追夫行动才刚开始就惨遭滑铁卢。
为了挽回劣势,她跟斯文俊秀的凌云结成盟友,
想以"劳动服务"换取心上人的机密资料。
哪里晓得,她竟会彻底看走了眼,
错把狡狯危险的笑面虎,看成无害的软脚虾,
这个外表斯文善良的男人,其实居心叵测、图谋不轨!
不但诱拐她充当贴身保镖,还把她困在蜜月套房里,
说什么要教导她全套的"新娘课程",
对她这儿亲亲、那儿摸摸,吻得她晕头转向——
呜呜呜,完蛋了啦,与虎谋皮的她,
是不是注定要被他给吞了?!
《顽石也点头》
作弊?像他贵为花神之最,岂会降格徇私偷跑步?不过就是抽中一个“点石成人”的任务而已……什么?光点一颗顽石就要花个一百年?那他的大头觉怎么办?呃……偷跑就偷跑吧,谁教其他花神不知变通,输了也是活该!咦?这是他在人间的长相?人丑头又大?青……青天霹雳呀!难道这就是他神鬼勾结的报应吗?不会吧……再说,动了点手脚,他也没好命到哪里去啊,先是投胎姐妹不成,变兄弟;还教他那个灵石兄长处处欺凌他这个可怜没人爱的大头弟弟……唉,看来这是上也只有那梦里看不清容貌的好姐姐不嫌弃他了,反正梦里都肌肤相亲过了,为了她,他甘愿努力地等……
《蝴蝶笨婢》
瘟神!她果真是瘟神!
只要一碰到这丫头,
他不是一身的跌打损伤,就是猛流鼻血!
他应该离她远远地!愈远愈好,愈远愈好..
他也知道愈远愈好,可是-
她是他未过门的妻子啊!扯都扯不掉..
想他一介儒雅书生竟任由这粗鲁,蛮横的丫头欺压,
这..这太窝囊了!可,更教他气馁的是-
几天不见,他居然还挺想念这瘟神的!
老天!他到底是哪辈子欠她的?
古灵《夫君爱穿破鞋》
这是新房。
可不知为何,新郎只是持著红秤杆立于喜床前,久久没下一步的动作;
这是新房。
新郎身躯却比铁板还僵硬,表情更是犹豫不决,额上还冒著冷汗,为何?
这是新房。
然而不管是新房内或新房外,全都没有半点热闹喧哗的欢欣气氛,到底怎么了?
现在是在娶新娘,还是祭奠死人?唔……猜不出来耶!
新郎终于下定决心,牙根一咬,挑起新娘的盖头巾,然后摆出逃之夭夭的架式,
新娘的眸子错愕的怔了一下,随即不可思议的瞪圆了。“竟然是你!”
“请听我解释……”新郎先落跑,再大叫。
“没什么好解释的!”新娘飞快抽出亮晃晃的宝剑,“纳命来吧!”
“请你给我一个机会解释吧!”新郎低声下气的请求。
“先把命交出来,我再听你解释!”先说好,不能怪她任性喔!她也是有苦衷的。
在百般无奈之下,新郎只能出手——
他得让新娘多少听听他那很离谱,却也是很真实又很无奈的理由啊……
薄荷烟《不做你的天使》
不盖你们,她真的出身“黑街”,且亮的出底子——当然啦!这所谓的弟子,即表示家世不凡,也宣示她对黑道江湖的熟悉。但——不骗你们,她真的从不彰显,除非和自己混得滚瓜烂熟的,否则呀,想都另想探知她特殊的身份。偏就是有一个例外。他——强吻她的那个学校头痛风云人物。哈!她其实非常清楚他的底细,而且呀,他们还曾是同班同学咧。只不过,这秘密被老爸揭了,没趣!吱!同一帮子人``````没错,她老爸是黑帮副帮主,他呢,则是令帮主头痛异常的么子。好友都说她是他的克星,看来好像真的哦?
<一杯热奶茶的等待>很久以前看过的书,不过真的很不错,我还特地去把书买过来收藏呢~
《一杯热奶茶的等待》是一本小说,
在等轻轨时,在那个小书店闲逛时,看到了这本书。
买下这本书,只是因为书名—— 一杯热奶茶的等待。
也是因为封面上一句话:
你找你的热奶茶了吗?还是你是一杯被等待的热奶茶呢?
想要看看一杯热奶茶等待的是什么?
当时想看这种言情小说,好像有点无聊,没深度。
但我想心情一定会是轻轻松松的。
肯定是有完美结局的爱情小说。
喜欢看到完美的结局。
书的内容不去细说了,只是记得主人公小华经历过一次无奈的初恋,
一次偶遇而引起的迷恋,最后终于明白了自己的最爱是谁,找到了真爱。
是那个一直在身边,一直在温暖着她,但她毫不在意的人。
不管过程是怎样,只是最后的结局是好的,她找到了真爱。
将热奶茶暗喻成了爱情。
刚开始都在小心的双手呵护着那份热度,
想保持那份热度,通过双手能将那份热度感受到心里,温暖自己的心。
当热度退去时,如果只是将冷掉的奶茶搁在一旁,
不去关心,不去在意的时候,奶茶慢慢的起了化学变化。
当有一天想起再要拿起时,温暖就谈不上了,不知不觉间都已变了质。
扔掉总觉得可惜,可是也不能喝。
就这样一直晾在一边,直到彻底的发霉。
曾经自己的爱情也是这样。
一直都以为空间上的距离可以克服。
也许其他人能克服,但我们没能克服。
后来才发现空间上的距离把心灵的距离越拉越大了。
也发现原来空间上的距离也要分300公里和3000公里的差别。
只是当时也不舍得扔掉,这暖了1年,冷了2年,最后已变质的奶茶。
年初忍心说出那两个字的时候,
以为自己可以微笑着放手,以为已不在乎,
但刹那而过的心痛,提醒着自己,原来心底是不舍的。
只是,一切都不能再继续了,除了扔掉,还能怎么样呢?
3个月后的某一天,再次听到那熟悉的声音,通过话筒传进耳朵里,
没有太多的激动感觉,只是像接老朋友的电话一样。
如果只是朋友间的问候,感谢你还记得有这么一个人。
如果只是要来说没有我不行,请你收回。
为何现在还要来拨动早已平静的心。
现在又来说这些不觉得太晚了吗?
2年的分隔两地,你不也一样过得很好?没有我没什么不同。
如果真的没我不行,你会舍得欺骗我吗?
不要告诉我那只是一时的犯错,不想再听了,也不想再追究了。
你已不是那个可以再温暖我心的那杯热奶茶,
我也已不是原来的那杯奶茶了。
请你再找寻可以再温暖你心的奶茶,
而我也将继续寻找属于我的热奶茶!
(摘自一个网站的有个留言,感觉不错就贴上来了)
《总裁走着瞧》
书籍简介:
这小妮子不但人长得漂亮,勇气与口才反应都是一级棒,
竟有能耐把他惹得是哑巴吃黄莲?!很好!他记住她了。
吼!这男人真是“狗嘴吐不出象牙”!
大总裁有什么了不起?就可以随便批评厨师辛苦准备的食物吗?
假如可以的话,她段亚莹还真想用眼神杀死这个徒有一身好皮相的男人,
再不然,把他的舌头拉出来,剁了煮汤……
不不不,煮汤怕是吃了会拉肚子,还是直接喂狗好了。
不过看他至少肯“拐个弯认错”,她也不好穷追猛打下去,
否则有失淑女风度不打紧,被误会成不讲理的“恰查某”就不值了。
然而,看他的嘴巴那么“刁”,肯定没吃过女人的“排头”,
今天他“有缘”遇到她,她是不会跟他客气的!
不如……让她给他来点“特别的”尝尝,看他还敢不敢这么嚣张?
但这个可恶到应该去“喂狗”的男人,怎么好像比较想把她吃下去咧?!
言情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作家是藤萍,其次是绿痕,她们的书我全部看过,一个字,好。
能感到主角的感情的:《香初上舞》,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藤萍是我最喜欢的作者。
看后有强烈冲动去草原的:《狼图腾》,真是好看,我在高二用了一个星期的晚上去看的。
很唯美的:沧月,步非烟的作品文笔非常好,华丽丽的!
《幻城》真的很唯美,是我在初中时最喜欢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