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租的房子被卖掉了,新房东要收房了,跪求助!

2025-02-24 05:42:30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1.你们之间的租赁合同是有效的
2.旧业主的行为属于出租他人之物的行为。新业主可以向旧业主主张侵权责任。但由于你们当初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并不知情,且已经支付了合理租金,故属于善意第三人。因此,法律会承认租赁合同的效力,你们可以在租期内继续承租。
3.你们在不知情的状态下支付的两个月的租金仍属于履行合同的行为,当然新业主可以向旧业主主张不当得利返还,且你们今后应该向新业主交租
4.就你阐述的情节看,此案尚不构成诈骗。
5.如果在中介介绍房屋给你们之前就产生房屋过户的事由,中介也应该承担一定责任。

回答2:

买卖不破租赁就是指:房屋过户前的原租赁者,在自己的租赁期未到前,可对抗房屋买受人的权利。你们放心住!
(顺便把物权法里面写的这一条复印下来给他看一下就OK了)
当然,如果你们约定了违约金制度,你可以拿回押金再找一个房子,还得了违约金,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