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办理房屋继承问题

2025-02-26 23: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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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证处是办理继承公证。
需要死者死亡证明,婚姻情况证明,住房房产证,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
规定是如果有遗嘱,就要按照遗嘱办理继承,需要指定继承人持有遗嘱和上述证件到本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无遗嘱前提,需要按照继承法规定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所有遗产和住房。
需要召集以上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持有上述证件材料,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选取继承人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
得到公证书,有继承人持有继承公证书和上述证件材料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办理继承过户。

回答2:

没有哪个部门负责调查认定被继承人的子女人数。这个需要自己填写。

当然如果由于填写不全导致的后果由填写人承担法律责任。

回答3:

如果其他子女查不到
子女是否有联系
如没有
就以实际的人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