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历史记载,相传三国时诸葛亮向孟获借“三箭”之地,用计将南方少数民族从雅安赶到沪水(今大渡河)以西,并在打箭炉(今康定)铸箭盟誓,那时,九龙就有了牧民居住。
西汉元封元年(前110年),置九龙县,隶属儋耳郡。因县境九龙山得名。“九龙”为黎语汉译,义为“槟榔”。县治所在县南九龙山下,即今东方黎族自治县感恩镇入学村北,地处平原,毗邻昌感河海口。西汉始元五年(前82年),废儋耳郡后,九龙县隶属珠崖郡。西汉初元三年(前46年),废珠崖郡,入朱卢县,属合浦郡。九龙县辖区约为今东方黎族自治县境。
清朝初期,才正式将九龙定县,仍由本地土司自治管理。乾隆年间,取消县制,归属康定县。
民国十五年(1926),复置九龙县,属西康政务委员会辖。
解放后,隶属西康省甘孜藏族自治州,1955年西康省撤消,并入四川省,改属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
2000年,九龙县辖1个镇、10个乡、7个民族乡。